買不起房?租!
買車搖不上號?租!
自購設備不劃算?租!
在濟南注冊公司的老板們,你們怎么看?某老總說,我覺得相同吧,像我們單位是修建設備租借公司,租的設備和修建相關,按修建業11%算一定錯不了。
濟南財務咨詢公司報稅專家說:錯了!錯了!你這么說可就鬧笑話了,讓我來給你講一講,租車、租房、租設備,稅務處理大不同。
01、有形動產租借
最典型的就是租車、租設備。
(一)修建設備+操作人員——修建效勞11%
依據財稅[2016]140號文件第十六條規定“交稅人將修建施工設備租借給別人運用并裝備操作人員的,依照‘修建效勞’交納增值稅”。
(二)僅設備、車輛——有形動產租借17%
依據財稅[2016]36號文件,供給有形動產租借效勞,稅率為17%。
02、租不動產
典型比如如租房。
(一)一般交稅人租借其2016年4月30日前獲得的不動產,能夠挑選適用簡易計稅辦法,依照5%的征收率核算應交稅額。
(二)一般交稅人租借其2016年5月1日后獲得的不動產,適用一般計稅辦法計稅,即11%稅率。
小規模交稅人租借不動產,依照以下規定交納增值稅:
(一)單位和個別工商戶租借不動產(不含個別工商戶租借住宅),依照5%的征收率核算應交稅額。個別工商戶租借住宅,依照5%的征收率減按1.5%核算應交稅額。
(二)其他個別租借不動產(不含住宅),依照5%的征收率核算應交稅額,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交稅。
個別租借住宅,依照5%征收率減按1.5%核算應交稅額,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交稅。
03、融資租借
說起融資租借總有一股洋氣的FEEL,跟一般的面朝沙土背朝腳手架的修建業不同,跟租房的包租婆范兒也不同,歸于金融業,適用6%的稅率。
依據財稅[2016]36號文,融資租借效勞,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租借活動。即租借人依據承租人所要求的標準、型號、功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許不動產租借給承租人,合同期內租借物所有權歸于租借人,承租人只具有運用權,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,承租人有權依照殘值購入租借物,以具有其所有權。不管租借人是否將租借物銷售給承租人,均歸于融資租借。
所以,不是看見一個“租”字,就統統都相同哦。盡管都是租來的,但是稅務處理不能大意。